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黄某、杜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从网络上寻找“上家”购买快递面单,非法获取公民信息6000余条,再通过网络以每条2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下家”,以此获利,涉案金额达10000余元。
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杜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杜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应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泄露重要个人信息,在接收快递后要对快递面单的隐私信息进行处理;涉及大量客户信息的企业也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他人非法获取和滥用客户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