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黎涛)近日,一辆大货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被拦下例行检查,高速执法人员和交警发现,货车运载的是23件铝离子电池组,属于9类危险品。该司机被处罚,物品被安全转运。 “请打开车门,我们要对运载的货物例行检查。”执法人员告知货车司机,“我没有这个车门锁的钥匙,未经公司同意,我们也不能擅自开锁……”司机以各种理由搪塞。执法人员与高速交警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及拒不配合检查的后果,并现场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最终,司机同意配合。 打开车门后,高速交警和执法人员看到,货车运载的是23件铝离子电池组,经检查确认属于9类危险品,在高温、挤压中有爆炸燃烧的危险。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这些电池计划运往广东。虽然车辆所属的公司具有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但该车只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不在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内。之后,执法人员责令司机联系持有相应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安全将物品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当事司机面临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 |